姓 名:王景豪
职 位: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3502202010169542
E - Mail:sumyurby@foxmail.com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商事争议解决
个人简介
王景豪毕业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王景豪在律师行业从业六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刑事案件,承办案件近三百宗,服务客户涵盖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及私企、个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典型案例:
※ 深圳某供应链公司疫情期间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罪案的无罪辩护案;
※ 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亿元罪轻辩护轻判;
※ 张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侦查阶段撤案;
※ 王某涉嫌掩隐罪案,二审介入辩护改判认定自首情节;
※ 洪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监外执行案;
※ 某集团数十人新模式租车涉嫌诈骗案的罪轻辩护;
※ 某珠宝公司与朱某间黄金交易引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介入改判无需偿还2000万元;
※ 深圳某国企与某大型超市关于公开招标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纠纷案;
※ 深圳某国企与小区业委会之间关于物业商业用房与人防车位权属争议纠纷案;
※ 深圳某酒店综合体与业主之间纠纷二审阶段及执转破程序提出异议纠纷案;
※ 深圳某集团上市公司与邹某之间关于APP薅羊毛的本诉/反诉纠纷案;
※ 王某与马某之间6年未办抵押登记且未主张权利情况下,获仲裁院支持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挽回委托人损失数百万元;
※ 蒋某某“特殊体质”因交通事故死亡案,以民事侵权、医疗调解、刑事和解多途径帮助家属要回赔偿;
※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某义务教育教材出版社之间关于侵犯信网权的40余宗系列案;
※ 深圳某地铁口商场12余家商铺与深圳某实业公司之间群体性租赁纠纷;
※ 曾某郑某协议离婚转移房产侵害白某债权,代理白某撒销协议并恢复执行追回债权;
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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